原标题:南山律:本来发心供佛的东西,没有实际供养之前,是否可以转供僧?
(图片摄影:宫主 来源:摄影部落)
问:如果我们供佛食品时的发心,就是供佛的,但供完后,自己却又取用,这算不算偷盗?
答:食物属于献佛物。这类物品佛本来就不用的,供佛是为了表达我们的心意。这样佛受用过了,我们就可以自己取用。
同时,如律文中所说,第四种献佛物是“开侍卫者用之”,开缘侍卫的人可以用。对于自家的佛堂,我们自己就是“香灯师”,所以供完之后,我们可以任意支配使用,这是律上明文规定的,侍卫者本来就是可以用的。
另外,有法师开示,在供养的时候,就观想祈请佛菩萨加持,希望通过这样的供养,一方面培福,另一方面祈求佛菩萨加持,让我们受用以后身体健康之类的。取用的时候,就观想佛菩萨已经加持给我们了,这样也可以。
问:如果新衣服先供佛后,我们再取用,算是犯盗吗?
答:这要分两种情况。若本来就是用于供佛的衣服,那属于佛受用物,不能随便取用。如果是我们自己的俗服,这类衣服佛菩萨是不会穿的,只是穿之前先供养一下。或者我们可以在供养的时候观想,这不是供养给佛菩萨穿的,只是请诸佛菩萨加持。
或者如律上所说,我们可以转想,供养佛后就是属于佛的,作为佛弟子,我穿着它,就像父母给我们的东西一样,把它作为佛恩赐给我们的东西,来好好受持它。
问:本来发心供佛的东西,没有实际供养之前,是否可以转供僧?
答:不可以。既然已经发心供佛,那它就是属佛物了。所以以后要供养三宝之前要想清楚,因为供养后,属数永定不能改变。
问:家里供佛的食物、水果,撤下来时,是否有什么仪轨?
答:不用,直接撤下来就可以了。坊间流传着诸如《赎果偈》之类的,在藏经中是没有的,恐怕是后人编造的,也与戒律不合。
问:很多人供品都供好几天才撤下来,这样行不行?
答:当然不行,食物你可以只供十几分钟、二十分钟。但中午前一定要撤下来。
问:食品如果不是每天供,行不行?
答:食品可以不用每天供养,比如初一、十五供养就好了。但清水要天天供、天天换。早上供新煮的开水,不能从家里的茶壶倒。每天早上装水供养,晚课前后可以把它撤下来,撤下来之后,供水的空杯不要放在佛桌上,包括供水、供菜、供饭的空杯,不供时就把它放到旁边去,不要放在佛桌上,供空杯,以后会没有福报。
问:水也是中午之前撤下来吗?我们供矿泉水可以吗?
答:水是晚课前后撤下来,或者是晚课后不撤,第二天清晨换水也可以。供矿泉水可以,但那矿泉水不能是你要喝的,要专门放一瓶供佛用。如果条件许可的话,就每天从水龙头接新水烧开,不要到厕所接水,要到干净的地方接水,把它烧开后供佛。如果供佛的水杯有盖子的话,把它盖起来,不让灰尘掉入。
问:供过佛的水,我们自己喝或者浇花都可以吗?
答:可以自己喝,但浇花太可惜了,供佛的水有加持力,就算不自己喝,把它拿出去撒到地面上布施给众生,观想并咒愿:“愿一切见闻觉知此水的众生,包括一切鬼神、蚂蚁等等,都能离苦得乐。”这样咒愿后,撒出去供养众生也很好。
问:有些门票上印有佛塔,佛塔是跟佛的受用物一样处理吗?
答:画的佛塔、佛像都是受用物,它的处理方式跟佛受用物一样,要很谨慎地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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